「陶哲轩实分析」第3章-集合论-笔记

集合论是现代数学分支理论的基石之一,在数学体系的建构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地步。

基础知识

常用的集合论公理体系有 ZF 和 ZFC。为了帮助理解,本文将给出稍微偏多的公理。

公理 3.1 如果 $A$ 是一个集合,那么 $A$ 也是一个对象。特别地,给定两个集合 $A$ 和 $B$,问 $A$ 是不是 $B$ 中的元素是有意义的。

注:有一种集合论将所有的对象视为集合,被称为“纯粹集合论”,譬如,$0:=\varnothing,1:={\varnothing},2:={\varnothing,{\varnothing}},\cdots,n’:=n\cup {n}$。在逻辑学角度上,这种集合论更加简单,因为人们只需处理集合而不需要处理其他对象;但是从概念的角度上,对非纯粹集合论的处理更为简单。

事实上,这两种类型的理论是几乎等价的,所以我们这里姑且采用非纯粹集合论。